承办科室单位
劳动就业办公室
项目名称
核发失业保险金
项目依据
《失业保险条例》(国务院 [1999] 第 258 号)
办事程序
1、填报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; 2、审查档案,核定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及期限; 3、办理《失业证》; 4、发放失业保险金单证,失业人员凭此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。
需呈报材料
1、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; 2、身份证明; 3、计划生育证明;
时限要求
即时办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