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后,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,在原有按国家规定计发退休待遇
的基础上加发个人帐户养老金。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为职工在职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的1/120,此项
待遇发放至职工本人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支付完毕为止。退休人员死亡时,若个人帐户有余额,由社会保险
经办机构将余额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。